中医药法的基本特点是:
1、与其他的部门立法相比,中医药法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首先,就调整对象来看,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医药社会关系。其次,调整对象的综合性,决定了中医药法所采纳的调整方法和手段也是具有综合性特征的。再次,从体系上来看,中医药法律体系是一个较为庞杂的法律体系,可见,中医药法律体系也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征。
2、中医药法具有伦理性。它既要对某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同时又要对某些新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以决定是否应予以认同和保护。因此,中医药法具有浓厚的伦理性。
3、中医药法具有科技性。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还包括人类与生物圈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中医药法就必须要建立在中医药科学的基础之上,就必须要遵从基本的中医药科学规律,而中医药科学的技术性决定了中医药法必然也具有科技性的特点。
4、中医药法具有预见性。中医药法必须正确预测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的中医药科技活动作出恰当合理的引导和规制。这就使得中医药法在立法过程中必须特别注重超前立法的原则从而在立法内容上具有极强的预见性。
艾条是灸法中常用的材料。属于中医外治法。艾条具有温肌、散寒、散风、祛表、温经、活络、祛瘀、温阴、补虚、还阳、强身健体、益气活血等多种功能,平衡阴阳,保健防病。艾条能加速皮肤的血液循环,代谢老化细胞,再生新细胞,改善皮肤的美容美肤,通过经络调节人体的生理功能,调节内分泌,提高机体的免疫力和防病能力。
中医适宜技术通常是指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的中医药技术,又称“中医药适宜技术”。
现代医学将“中医适宜技术”也称为“中医传统疗法”、“中医保健技能”、“中医特色疗法”或称为“中医民间疗法”,是祖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丰富、范围广泛、历史悠久,经过历代医家的不懈努力和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中医适宜技术的特点为具有“简、便、效、廉”是中医传统特点之一。同时简便效廉也是中医的精髓所在。
发汗、催吐、攻、解、清凉、温热、消导滋补简称汗、吐、、、清、温、消、补八
“四诊法”即:望、闻、问、切。这四种诊百法至今依然普遍使用,是中医辨证施治的重要依据。所谓“望诊”,就是观察病人的神、色、形、态的变化。“神”是精神、神气状态;“色”是五脏气血度的外在荣枯色泽的表现;“形”是形体丰实虚弱的征象;“态”是动态的灵活呆滞的表现。这就是对病人面目、口、鼻、齿、舌和苔、四肢、皮肤进行观察,知以了解病人的“神”。扁鹊很重视也很善于望诊,把它列为四诊之首。所谓“闻诊”,是指听病人说话的声音、呼吸、咳嗽、呕吐、呃逆、嗳气等的声动,还要以鼻闻病人的体味、口臭、痰涕、大小便发出的气味。所谓"问诊"就是问病人起病和转变的情形,寒热、汗、头身感、大小便、饮食、胸腹、耳、口等各种状道况。扁鹊在总结前人诊法的基础上,又发明创造了“切诊法”。《史记》说:“至今天下言脉者,由扁鹊也。”司马迁为名医立传,扁鹊居首,可见司马迁对扁鹊的尊敬和对回切诊法的重视。所谓“切诊”,就是脉诊答和触诊。脉诊就是切脉,掌握脉象。触诊,就是以手触按病人的体表病颁部分,察看病人的体温、硬软、拒按或喜按等,以助诊断。
艾灸是我国中医最古老的疗法之一,现存最早的文字记录载于《左传》,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灸疗就已经盛行。《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扁鹊心书》等医学著作先后对灸疗有详细的记载,由于灸疗经济有效,便于掌握,在民间流传很广。
中医推拿手法主要包括:按法、摩法、推法、拿法、揉法、捏法、颤法、打法等等。
1、按法,是利用指尖或指掌,在患者身体的部位,有节奏地一起一落按下。按法有单手按法和双手按法两种,在两肋下或腹部可用单手按法或双手按法,背部或肌肉厚实的部位,可用单手加压按法。
2、摩法,就是用手指或手掌在患者身体的适当部位,给以柔软的抚摸。
3、推法,在前用力推动叫推法。推法和摩法常一起用。
4、拿法,是用手把部位上的皮肤稍微用力拿起来,常用在腿部或肌肉丰厚处。
5、揉法,是指医生用手贴着患者皮肤,作轻微的旋转活动的揉拿。面积小的地方可用手指揉法,面积大的部位可用手掌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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