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辛用量不过钱”的谬误何时能休?作者:崇尚经方最近家人咳嗽,回家后开了一剂小青龙汤到附近的药店去配,先去了一家连锁大药房,岂知接单的店员一看处方,就语带讥讽地说“细辛15克呀?我们不配(药)!”又去了其他几家药店,有些问是内服还是外用,一听是内服,马上说“细辛15克会吃死人的呀!不配!不配!”结果没一家敢配。这也难怪,“细辛用量不过钱”,我们读书时就是这样教的,无论读医疗的还是读中药学的,这几年的驻店药师培训考试也是一再强调这些“有毒”药的药量。所以所有的中医生,除非有家传的背景或善用经方或看过大量用细辛无毒副作用的文献者,用细辛都是恪守常规的。数年前曾与一几代家传的北方老中医师共事,其经常提到“升火”(扶阳)的概念,常使用麻、附、桂(桂枝、肉桂)、细辛、羌、独、荆、防等温热类药,这是我经历中第二个善用这类药的中医生(第一个是我父亲,善用肉桂、羌、独等,但也不是完全的经方派),他的细辛用量一般是10到15克,我当时委派了一个副主任中医师的师兄作为门诊的技术负责人,这个师兄一看到这位老医生的处方,便悄悄地把我拉到一边,满脸怀疑的神色,对我说:“这个医生行不行的?你看他的细辛用到10克,细辛一般都不能超过3克的呀!”好在我在这之前就看过中医杂志的报道,细辛常用量10至15克才有效果,有些病需用量至60克,也没有毒副作用,而且效果更好。当时年轻,好奇心大,又在病房上班,想着有危险也不怕,于是跟同事打了声招呼,拿15克细辛(完全是根,不像现在很多都是全草入药)煎了一个钟后服用,只觉得舌头有点辛麻,阵阵温热感,身体也有点暖暖的感觉,其他没有一点不舒服。此后我就经常处方用10克的量,刚开始时也因此经常被药房主任叫去询问核实、在药旁加签名。当时还不懂得使用经方,其实现在看看仲景医圣的处方用量也是三两,一服药的量就是一两(相当于现在的15克,至于有的考证认为汉代的一两相当于现在的3克,以我的临床经验认为绝对是错误的)。至于细辛用量的论述,以目前的资料看,最早见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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